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被駁,法院最新回應!

近日,湖南衡陽一女子5年數次起訴離婚法院未判離,引發關注。

衡陽市衡陽縣人民法院15日通過官方微博發布關於「寧順花訴陳定華離婚糾紛案」的情況通報稱,從寧順花第一次起訴至今的5年間,其丈夫陳定華自始至終請求和好的意願非常強烈。2021年3月3日,寧順花第五次向該院提出離婚訴訟後,該院當日登記立案。待舉證期限屆滿後,將擇期開庭審理此案。

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被駁,法院最新回應!

通報詳情

通報稱,2016年12月2日,寧順花首次向衡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其丈夫陳定華離婚。因未提供證據,該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判決駁回了原告寧順花的訴訟請求。之後,寧順花又分別於2017年7月31日、2018年10月23日
、2019年11月7日向該院起訴,要求與陳定華離婚。該院均依法開庭進行了審理,並邀請了婦聯幹部、心理專家參與審理。

期間,陳定華多次向寧順花表示認錯改錯,以求諒解。寧順花也通過簡訊等方式向被告表示願意給其時間和機會。從寧順花第一次起訴至今的5年間,陳定華自始至終請求和好的意願非常強烈。2020年6月,該院承辦法官與婦聯幹部一起到雙方戶籍所在村及鄉鎮走訪,聽取了雙方親友及村鎮幹部的意見。綜合考慮全案客觀情況,依法駁回了原告離婚的訴請。

2021年3月3日,寧順花第五次向該院提出離婚訴訟後,該院當日登記立案,並指定兩名審判委員會委員及一名資深法官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程序進行審理。合議庭成員到被告陳定華住所地,當面送達了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文書,確定了答辯期和舉證期,與陳定華進行了溝通交流。同時,該院已協調相關部門對當前和判決之後的相關工作作出了相應的安排。待舉證期限屆滿後,該院將擇期開庭審理此案,後續處理情況將進一步通報。

此前報導

據上游新聞此前報導,2016年12月以來,湖南省衡陽縣80後女子寧順花,因無法忍受丈夫陳定華長年沉迷賭博選擇訴訟離婚,不過時至今日,先後4次起訴離婚的她,離婚的心愿至今沒有實現。2021年3月3日,她第5次向衡陽縣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立案。「寧順花說,幾乎每次開庭,陳定華都公開說,誰判決離婚就跟誰沒完,要報復社會,製造恐怖事件什麼的。」

上游新聞報導提及,就離婚引發的問題,寧順花說,自己被派出所拘留過1次,陳定華被拘留過3次,法院先後2次下達人身保護令。即便如此,婚始終沒有離成,理由都是「無證據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

在起訴離婚期間,陳定華曾有過激行為。他在法院門口曾搶走寧順花身份證件和手機、向其弟弟發送「報復、殺人」等恐嚇信息,並曾在第四次開庭後,追趕先行離開的寧順花並將其拖下車,致寧順花受傷。

律師觀點

承辦過多起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案件、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萬淼焱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法院對待離婚訴訟的裁判依據來說,唯一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據其介紹,在《民法典》第1079條對於訴訟離婚中,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即應當準許離婚的條件為: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這條規定,是完整地承繼於2001年修訂的《婚姻法》第32條。」萬淼焱稱,「也就是說,實施家庭暴力、有賭博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作為『感情確已破裂』的標準,已經實踐了整整20年。」

重慶盟昇律師事務所主任、山茶婚家團隊張玉婷律師則認為,本案中女方多次起訴離婚並以對方有賭博以及家庭暴力為由起訴,本身是符合民法典准許離婚的條件的,但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女方作為起訴方需提供相關證據證明男方存在賭博及家庭暴力等行為。但是基於客觀事實,女方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所以法院多次判決不准予離婚。「這屬於客觀事實上的搜集證據的問題。」

「從女方五次起訴離婚來看,以及提供的證據來看,女方確實對男方沒有感情,符合雙方感情破裂的情形,但是基於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來說,法官基於審慎的態度認為不符合雙方感情破裂的情形來說,也是合法的,但從合理角度有待商榷。」張玉婷律師稱。


責編:梁澤運 編輯:曹夢陽

來源:中國新聞網、湖南省衡陽市衡陽縣人民法院官微、上游新聞、澎湃新聞等

來源:kknews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被駁,法院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