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香一瓣 | 「千金買鄰」之質疑

心香一瓣 | 「千金買鄰」之質疑

《梁書·呂僧珍傳》有一則巨資擇鄰而居的故事,說得是南朝的呂僧珍,是個飽學之士,且為人誠懇、正直。郡守季雅因敢言被罷了官,官邸也被剝奪,季雅四處找居所。幾經周折,終於尋到滿意的房子,以1100兩黃金成交。

季雅搬進新居後,呂僧珍上門拜訪,得知新居花了巨資才購得,認為不妥:「這房子有點年頭,且面積不大,值不了1100兩黃金。」季雅回答說:「我是用100兩來買宅院,1000兩來買您這位道德高尚、治家嚴謹的好鄰居。」

古人擇鄰而居的故事不少,像季雅那樣買房見睹於史書則少而又少,其個中因素,尚待史家探究。

古時就有房產交易活動,也有從事房產中介交易的專門機構,但很少出現「房產熱」,這與各朝代長期堅持執行房產交易的「限賣令」有關。

比如唐宋兩朝都有房地產交易的完備制度,業主需要出售房產時,必須先征詢族人、鄰居的意見,因為他們有優先購買權,他們都不要了,才能出售。

明朝的房地產交易更為嚴格,「凡有司宦吏,不得在住處置買田宅,違者笞五十,解任,田宅歸公。」也就是說,若查實一律解職,還要打50大板,房子沒收,誰敢以身試法。所以文前所述的「千金買鄰」的故事,相信不得,更不要亂附會。

(黃晨)

來源:華人頭條B

來源:華人號:福建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