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造假的爾康制藥獲政府紓困並不合適

涉財務造假的上市公司爾康制藥獲得政府給予的27.7億元紓困資金,而此前公司大股東卻瘋狂套現,這樣的紓困顯得並不合適。本欄建議應該對紓困資金的幫扶對象加以嚴格限制,尤其對於涉嫌財務造假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應給予紓困的機會。

過去的幾年時間里,A股不少上市公司大股東為了獲得更多的資金,把大量的股票質押給了券商、信託、銀行等金融機構,獲得了信貸資金,然後這些錢可能用於大股東的其他投資,也可能用於歸還其他借款或提供給上市公司進行經營,不管這些質押貸款至今流向如何,其後部分大股東的到期還款的確出現了困難,於是他們的質押股票就有被強行平倉的風險。

這些被質押的股票很多都是大股東所有,他們的持股有的還沒有解禁,就算解禁了,按照政策規定也只能每三個月的時間減持1%,但強行平倉卻是要把股票直接在二級市場上甩賣,如果質押的都是可以直接拋售的股票,如此巨量的拋單,二級市場根本無力承接,就算最終都能成功賣出,股價也必然是慘不忍睹。所以此時的政府紓困就顯得十分有必要。通俗而言,就是給質押率很高的大股東提供其他借款,用於歸還給金融機構,這就是紓困資金的直接目的。紓困資金的優點在於,它並不會要求大股東強行平倉處置持股,大股東的地位將不會改變,即使股票市值根本達不到紓困資金的金額,大股東也不需要減持股份。

對於大股東來說,這顯然是特別好的福利,必然是「狼多肉少」,這也就要求在紓困資金的幫扶對象選擇上必然要慎之又慎。

通常而言,紓困資金肯定要提供給合法合規經營、公司有較好發展潛力的上市公司。而那些財務造假類上市公司理應排除在外。

道理很簡單,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罪魁禍首就是大股東,現在大股東無力歸還貸款,那麼就沒有任何理由為他們進行紓困。

如果是為了避免上市公司股價發生太大波動,可以考慮把大股東持股打包向有實力接盤的其他企業進行拍賣,拍賣所得款用於償還金融機構借款本息,如有剩餘可以歸原大股東所有,如有不足,可以用紓困資金部分補償給金融機構,並由金融機構承擔一定的損失。回歸到爾康制藥而言,如果上市公司的質地確實很不錯,那麼完全可以尋找有實力的接盤方,這樣對於上市公司未來的發展一定有更大的好處。再或者,紓困資金完全可以選擇徹底接手大股東之位。

財務造假是A股市場的底線,只要涉及,就應該予以嚴厲的懲罰。如果面對財務造假的上市公司還進行紓困,對於其他的上市公司而言,可能就是相對的不公平。此外,財務造假的上市公司質地一般較差,從中長期而言,紓困資金也面臨更大的投資風險。

總之,紓困資金來之不易,好鋼要用在刀刃上,幫造假大股東紓困,於理不合,而且風險很大。

來源:華人頭條

來源:北京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