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在中國,學好書法就可以當大官

一、秦始皇

我們現在常常說「焚書坑儒」是秦始皇的絕大罪業,但實際上,如果不是秦始皇,中國文字可能還要經歷更長的混亂期,至少,「焚書坑儒」應當一分為二分開來看待。

「焚書坑儒」是兩面性的:它一方面摧殘了文化的多樣性,另一方面,它也使文化在猛烈的行政手段之下得到了空前的統一。試想,如果山東(戰國屬齊國)跟陝西(戰國屬秦國)使用不一樣的文字,這樣的國家會混亂成什麼樣子,民眾們在經濟文化生活中又會有多麼的不方便。

在秦始皇之前,齊、楚、燕、韓、趙、魏、秦七國文字是不統一的,大家各自有各自的文字體系,互不統屬:

曾經,在中國,學好書法就可以當大官

(秦系文字與六國文字差異表)

秦始皇對文化建設非常重視,這本不是壞事,至少,七國文字統一在小篆這一種字形之下了,小篆很美,很有廟堂、典雅之氣,為中國漢字發展提供了優秀的原始DNA。

曾經,在中國,學好書法就可以當大官

(《嶧山碑》上的小篆文字)

《說文解字·敘》記載:

「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是時秦燒經書,滌除舊典,大發吏卒,興役戍,官獄職務繁,初有隸書,以趣約易,而古文由此絕矣。」

不僅統一了文字,還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識字」活動,《倉頡篇》《爰歷篇》《博學篇》這三篇字書共二十章,四字一句,兩句一韻,每章一韻到底,由政府頒行天下,以教學童識字,同時作為統一的標準文字責令各地實行,這很有進步意義。

「焚書」是秦統一八年之後的事了,書並沒有全焚,焚書令規定是將天下非《秦紀》的史書,《詩》《書》及百家語全部交官焚毀,談論《詩》《書》,以古非今者治重罪,只有醫藥、卜筮、種樹之書不在焚燒之列。對於秦始皇來說,這是不得已的事情,因為統一之後民眾們的文化反彈已經讓他覺得危及政權了,亟需統一思想,而統一思想,得從文化著手。

這樣做的好處是全國思想由此獲得了短暫性的空前統一。當然,也有壞處:從此之後,學習不方便了,一個人要做官,想要學習法令,只能以吏為師,現在我們發現的出土在湖北、甘肅等秦墓中的竹簡木牘,內容多是抄寫的《秦律》和《日書》(與時日有關的占卜書),由於思想禁錮,全國文化由此又進入了緩慢發展期。

說實在的,中華民族現在能有這樣輝煌的文化成就,秦始皇是個關鍵節點。

曾經,在中國,學好書法就可以當大官

(秦始皇像)

二、強大的蕭何

秦朝末年,天下大亂,最後,終至楚漢爭霸,到公元前207年,劉邦入咸陽,秦王子嬰向劉邦投降,秦朝滅亡。這時,距離秦始皇統一天下,只有短短的十五年時間,從統一到敗亡,真是「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曾經,在中國,學好書法就可以當大官

(影視劇中的蕭何)

劉邦陣營出現了一個非常強大的人物,這個人物就是蕭何。當眾將都在搶奪秦官府宮室的金帛財物時,蕭何卻先取秦朝丞相、御史執掌的律令圖書收藏起來,實際上,這個動作,讓劉邦在後來的楚漢爭霸中完全占據了主動權。因為他們可以從這些律令圖書中知道天下何處的關隘最險要,各地人口的多少,形勢的強弱,甚至哪些律令讓老百姓苦難深重……

蕭何太知道文化的重要性了。西漢建國之後,他仍然異常注重文化建設,或者說,正是因為這一點,漢政權才維持了四百多年,而漢民族也由此雄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他都做了什麼呢?

他制定《尉律》,規定:

「學童十七以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又以八體試之,郡移太史並課,最者以為尚書、史。書或不正,輒興劾之。」

就是說,小孩子自小學習文字之學,接受識字和書寫教育,到十七歲以上為成人可以處事時,就可以參加考試了,能背誦《尉律》,並能懂得《尉律》的意義並能繕寫9000字以上者,才可以去當郡縣起草和掌管文書的諸曹掾史。

曾經,在中國,學好書法就可以當大官

(影視劇里的劉邦)

《尉律》說的「八體」書,就是秦代規定的秦書八體,即「大篆、小篆、刻符、蟲書、摹印、署書、殳書、隸書」,也就是說,對學童的考試就是考學童們的書法水平。優秀的,從縣里推薦給郡里,再由郡里推薦給中央,逐級選拔,最後由太史令將這些書法優秀的學童們再集中起來進行考試,其中最優秀的,授以尚書、御史、史書令史等主書的官職。

你看,這是西漢的制度。書法寫得好,可以做到尚書、御史。這就是不小的官了。

漢武帝之前都注重書法和文字學

在漢代,不僅要寫得好,還得寫得對,嚴格規定「吏民上書,省字不正,輒舉劾」(《魏書》)。

漢景帝的時候,有個大官叫石奮,以恭謹聞名,他的四個兒子都順行孝謹,官至二千石,他本人為諸侯相,也是二千石官。所以他們被稱為「萬石君」。他有個兒子叫石建,《史記·萬石張叔列傳》記載了這樣一件事:

建為郎中令,書奏事,事下,建讀之,曰:「誤書!『馬』者與尾當五,今乃四,不足一。上譴死矣!」甚惶恐。

秦漢時期的「馬」字下邊連同尾巴和四足,是五筆,他寫成了四筆,於是甚至怕獲得死罪,可見要求之嚴。

曾經,在中國,學好書法就可以當大官

(秦漢「馬」字的寫法)

到了東漢,「能通《倉頡》史篇,可補蘭台令史,滿一年補尚書令史,再滿一年,就可當尚書郎。」也就是說,在漢一代,低級的文吏,是有可能因為書法寫得好,律書背得熟升遷為長吏乃至二千石的大官的。

甚至「能書」是考察官員的重要標準。

把書法練好,也是文吏們必修的業務。在漢朝,為了晉升,即便是一些戍守邊陲的小吏,也是一有空暇就練習書法,上級也將「能書」作為考察、提拔小吏的一項條件。

曾經,在中國,學好書法就可以當大官

(漢武帝像)

到了漢武帝時期,「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家理論進入考績範疇,八體書任由閭里書師教習,不再作為考試取士的內容了,「小學」(文字學)跟著也衰落了,研習「六書」的人也少了。到了隋唐,科舉制度建立,書法的好壞已漸漸不作為做官的考核條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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