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江南有着怎樣的民俗信仰

古代江南有着怎樣的民俗信仰

■王健

五月二十分龍雨石頭縫里都是米

隋唐以前,今天的江南地區雖然自然地理條件比較優越,但生產力還相對落後。《漢書·地理志》說:「江南地廣,或火耕水耨,民食魚稻,以漁獵山伐為業。」可見,當時的自然資源尚未得到有效的利用。特別是,與農業發展密切相關的水利事業還沒有得到很好的開發。

江南大規模的開發,嚴格來說要到唐末五代時期才全面展開。當時,北方戰亂頻仍,吳越地區卻相對安定。吳越國王錢鏐非常重視農業與水利的發展,曾經「置營田軍四部,治湖築堤,專力田事」,還專門設置撩淺軍,確保水道溝渠疏浚,保持水流通暢以及農田灌溉的順利進行。到了宋明時期,江南核心地區的農業已經發展到了一個相當高的程度。

在數百年來的開發過程中,江南民眾逐漸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地域特色的農事信仰習俗。這些習俗往往蒙上了一層神話的色彩,卻又或多或少地含有某些科學因子。

比如,在古代江南大部分鄉村,每年六七月間都會舉行「青苗會」。村落居民抬着劉猛將等鄉村神靈巡行田間,遊行時鑼鼓喧天,並且要在田間插上五色彩旗。這樣的活動會持續十天半個月,看似祈求神靈保佑豐收,實則亦有功用——六七月間正值水稻抽穗,是病蟲害高發期。無論是大張旗鼓地遊行,還是在田間遍插彩旗,目的都是為了阻嚇害蟲、保護禾苗。

傳統農業「看天吃飯」,對氣候的把握和預測十分重要。在江南地區,流傳着不少氣候類的民俗謠諺。比如,江南黃梅天一般在農歷五月,當地相傳每年的五月十三日為關帝生日。這一天,關公要帶上青龍偃月刀,前往仙人洞磨刀,所以這時的雨水被稱為「磨刀雨」。

還有傳說認為,五月二十日為分龍日。這一天,天上的小龍與父母離別,因為不忍分離而流淚,淚水化作人間的雨水。老百姓將這一天下的雨稱為「分龍雨」,預示着一年中風調雨順。江南地區的農諺更是直言:「五月二十分龍雨,石頭縫里都是米。」

類似諺語雖然將氣候的變化與神靈活動聯系在一起,但本質上反映了江南地區的勞動者在長期生產實踐中對自然規律的觀察與摸索。

每當立春時節,很多地方還要舉行祭祀春神句芒的儀式,俗稱立春祭。傳說,句芒神「人面鳥身,乘兩龍」,是伏羲的後代,也是重要的農業神靈。他的左手握種子、右手執圓規,象徵丈量土地、播種植物,給人們帶來春天的希望。

今天的浙江衢州柯城還有一座梧桐祖殿,殿內供奉的主神就是春神句芒。2016年,「二十四節氣」被列為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衢州的句芒神祭祀便是立春祭的代表。

在民間習俗和信仰的基礎上,江南地區的人還進一步總結出了很多農事、氣候規律。代表性作品之一便是元末明初成書的《田家五行》,該書搜集了大量流行於江南的農業俗諺,特別講究通過動物的外形、動作等占卜農業豐歉,包括「水旱卜蛙聲」「土牛占歲事」等。

其中,蘊含了不少科學智慧。如「鴉浴風,鵲浴雨,八哥兒洗浴斷風雨」等諺語,表明先民很早就知道通過觀察鳥的生活習性來判斷天氣變化。有意思的是,在江南地區的部分農村中,《田家五行》直到新中國成立後對農業生產的展開仍有很大的影響。

常懷開創之艱無忘寒儉之素

歷史上,江南地區望族如雲。江南家風家訓就是在這些地方家族中形成的一系列行為規范及價值觀念。一方面,它附着於家族的祖先崇拜,是為了維持家聲不墜、光耀門庭而做出的規定或勸諭;另一方面,它也可以化成民俗,進而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規范和信仰。

江南家風家訓尤為強調個人修養的達成。比如,明代萬歷間曾官至禮部尚書的華亭人陸樹聲,便極其重視對族中子弟個人品德的培育。《陸氏家訓》不僅要求子弟孝順長輩,而且要和睦宗族。同時,對個人交遊的對象也要慎重,因為「游處熟則薰染易,迷惑深則悔悟遲」。更重要的是,要始終有居安思危的意識,「當盈成常懷開創之艱,處豐余而無忘寒儉之素」,這樣才能保證「先業不墜」。

應該說,陸樹聲對子弟的教育是比較成功的。後來,他的弟弟陸樹德和兒子陸彥章分別得中進士。「一門三進士」,成為明代松江府的一段佳話。

在江南,不僅傳統的世家大族有重修養、重教育的家風,即使那些出身底層的人家也非常重視族中子弟的教育。清代上海沙船四大家族之一的王氏,早年雖窮,「亦須令子弟讀書」;後來,王氏家族中文人輩出,成為近代上海的教育名族,並創辦了百年名校南洋中學。

應該說,江南地區流傳最廣、影響最大的家訓,無疑是形成於清初的《朱柏廬先生治家格言》。只要上過幾年私塾的,大多能夠背誦其中的幾句話,如「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等。

毫無疑問,《治家格言》已經超越一家一姓的范疇,而描摹出了整個江南民眾心目中最為理想的一種家庭治理模式。某種程度上,它已經成了一種精神境界、一種信仰。

實干且清廉自守者鄉先生沒而祭於社

名賢崇拜是江南民俗信仰文化的一個重要內容。它可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是對本土鄉賢的崇拜,另一個是對居官本地且有積極作為者的崇拜。

在明清江南府縣的文廟中,一般會設有鄉賢、名宦兩祠,用以祭祀那些足以為一方表率的地方名人和對地方發展作出巨大貢獻的官員。一些府縣的城隍神,在民間傳說中更是直接由生前有所作為的地方官員擔任。

唐宋以來,江南為人才淵藪,狀元更一度成為蘇州的「土產」。其中的佼佼者在入仕後往往能夠有所作為,甚至出將入相、青史留名,為後人所景仰。留存至今的蘇州滄浪亭五百名賢祠,便是這種崇敬之情最為直觀的表達。

「鄉先生沒而祭於社」是古禮。江南地區的鄉賢祠無疑承載着濃郁的地方文化精神,有着極高的入選標準。對於地方家族而言,先人能夠入祀鄉賢祠是一件十分榮耀的事情。

晚明以後,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一些富戶出於「光寵門戶」的需求,通過各種途徑將自己的先人入祀鄉賢祠,結果導致鄉賢泛濫的情況。萬歷年間,官方批准為陸樹聲建特祠。但其學生子弟認為,鄉賢祠已變成俗不可耐的場所,不忍讓陸氏雜處其間。這一心聲代表了一種對本土道德精神的堅守。

宋明以後,江南地區是王朝腹心區域,統治者對此地的治理十分用心。派任於江南地區的官員不乏能幹而清廉者,他們為江南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貢獻,而江南人也從來沒有忘記他們。

江南名宦崇拜系列大致可分為幾類:

第一類是幫助地方抵禦自然災害和戰亂的官員。由於特殊的地理條件,前者以治水官員居多,比較早的有大禹時期傳說主持治理洪水的防風氏(至今在浙江湖州德清還有防風祠),又有春秋時期據說曾經疏浚過黃浦江的春申君,還有在明代疏浚吳淞江的夏原吉等;後者則有明代抵禦倭寇的戚繼光、鴉片戰爭中抵抗英軍的陳化成等。

第二類是為江南地方民眾減輕賦役的官員。比如,在宋代曾經奏請免除衢州、婺州民眾身丁錢的胡則,在明初多次設法減免江南賦稅的蘇州知府周忱,等等。

第三類是整頓地方風俗,使地方免於受到巫鬼滋擾的官員。比如,清初曾經在江南搗毀五通神的湯斌等。

上述無論哪一類官員,他們身上都有一種敢為天下先且不畏人言的實干精神。更重要的是,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還能做到清廉自守。比如,湯斌為官時,每食必有豆腐,生活十分儉朴,因此又被稱為「豆腐湯」;在其臨終時,僅剩遺俸八兩,還是靠着別人的資助,才得到妥善安葬。

歷代鄉賢、名宦身上所具有的可貴品質,通過祭祀得以潛移默化地融入江南文化之中,直到今天仍是值得挖掘與弘揚的寶貴精神財富。

會館和公所供奉神靈培訓誠信與開放意識

晚明以降,江南商品經濟日益發達,各類商業活動十分繁盛。各地商幫雲集於江南地區,在開展商事活動的過程中,或者按照籍貫劃分,或者按照行業劃分,分別組成了會館和公所。在會館公所中,大多供奉有不同的神靈。

比如,徽商會館中供奉的是紫陽先生,也就是朱熹;江西商人的會館里,主要供奉旌陽許真君;湖南會館則崇奉瞿真人;山東濟寧商人崇拜的是金龍四大王。又如,水木業供奉魯班、藥業公供奉炎帝、成衣公所信奉的是軒轅黃帝、剃頭業供奉羅祖先師、水爐業供奉協天三官大帝,等等。

這些崇拜行為的存在,自然是為了保證商業平安、商旅安全。同時,由於這些神靈的存在,無論是會館還是公所,內部的商事活動都會在神明面前舉行,以昭公正。久而久之,也就在江南地區的商人和商業中薰陶出了一種重誠信的精神。

在江南民間商事活動中,城隍神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明清江南的慈善事業,本質上也是一種商業活動。當時,各類慈善組織的運作經常與城隍神發生關系。比如,清代川沙縣有一座保節堂,其章程便明確規定:捐資和開銷的賬目每年都要造冊報官,還要製作徵信錄,「送焚於城隍廟,並送樂捐善信,以昭坦白」。這樣的行為,肯定了城隍神作為人與人之間信任中介的角色,實際上也有利於信用觀念的培育。

最後,還要特別提到天後(媽祖)信仰。在江南地區,天後信仰的傳入較早。早在宋代,上海鎮就有順濟廟祭祀天後。這與當時以吳淞江為主要通道的海上貿易發達有很大關系。此後,上海地區的天後一直受到從事海洋貿易的商人群體崇拜,尤以閩粵商人為代表。每年三月二十三日天後誕辰時,黃浦江邊海舟張燈結彩,「市人敬禮倍至,燈彩輝煌,笙歌篁聒,雖遠鄉僻處,咸結對往觀」。

在海商看來,作為神靈,天後能夠保佑海上貿易的平安。從研究的角度來看,它還承載了一種擁抱海洋的開放意識。雖然明清以降,江南等地歷經多次海禁,但這樣一種開放進取的精神始終未曾泯滅,而是沉澱在了江南民眾的性格之中。

來源:華人頭條B

來源:華人號: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