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過多」「過繁」「過頻」的學術評獎

減少「過多」「過繁」「過頻」的學術評獎

近年來,各種學術評獎活動越來越多,不少學界同仁對此頗有微詞。

學術評獎的目的是繁榮事業、展現實力、增進交流、表彰先進、促進發展,然而,由於高深知識的研究富有個性化的特點,所以從本質上說,各項成果的水平和作用是無法絕對比較的,因而學術評獎的意義主要在於體現黨和國家對知識和人才的尊重,鼓勵全體教育科技工作者向先進人物學習,為國家和社會多作貢獻。

但目前學術評獎活動存在「過多」「過繁」「過頻」(以下簡稱「三過」)現象,弄不好會派生出一些嚴重弊端,簡單歸納如下。

其一,科研目標和結果被本末倒置。

科學研究的目的是探索真理、發現規律、解決問題,當科研人員作出傑出貢獻,成果、效果顯著,自然會得到學界公認,得獎應該是「水到渠成」。獎勵本來是工作的結果,而「三過」評獎活動往往過分「渲染」獎項,讓獲獎變成科研工作的目標,似乎只有得到獎項,才能證明科研的成績和價值。

「三過」評獎助長浮躁的學術氛圍,殊不知,有的重大科技成果需要幾十年如一日的「蟄伏」努力。

其二,大量國家科教經費無謂地使用。

學術評獎都要申報者自己提供各種材料。申報者需要填寫諸多申報表格,還要提供自證成果水平的材料。

為了提高「中獎率」,申報者以材料越多越好、裝幀越精美越好為目標,這樣操作下來,光材料費就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更何況,申報獎項的工作量往往不是單一個體而是要靠一個團隊來完成,其勞務成本又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如果再加上評獎主辦方開出的專家評審費,經費開支可想而知。

其三,「套路」成果大行其道且獲青睞。

各種學術評獎活動一般由政府部門主辦,雖然在操辦中會請專家評審在學術上把關,可現實是,專家評審無論在專業知識,還是在時間、精力上,都無法應對眾多報獎材料,並作出科學、客觀評比,這就造成「形式大於內容」的獲獎「潛規則」。

而一旦得獎不憑「真材實料」而靠「花哨包裝」成為一種社會現象,將是對學術尊嚴最大的「諷刺」,對國家的教育科技事業發展更是嚴重誤導。

其四,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受到干擾。

高校教育科研人員的重要職能是教書育人、科學研究,「三過」評獎活動讓教師們無法靜心投入教學中。

客觀上,教師不敢怠慢各種學術評獎,因為這類評獎和他們的學術評級息息相關,同時也和他們能夠獲得多少學術資源,得到多少勞動報酬等有關。

雖說教育科研人員的工作時間有一定「彈性」,但人的時間、精力畢竟有限,應付「三過」評獎客觀上會擠占教師的教學工作投入。

其五,得獎成為獲取名利的資本。

科學研究是學者的本職工作,獲得學術獎項是對學者工作成績的肯定,所以獎勵的具體內容理當以精神榮譽為主。

如果簡單地把學術獎勵與個人利益直接掛鈎,或者把獲獎與資源緊密聯系,獎勵內容與學術評獎的初衷不符,還可能異化成為個別人在學術評獎「幌子」下追名求利。

「三過」評獎活動會使獎項「氾濫」,導致學術評獎活動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所左右,嚴重帶壞學術、科研的環境和風氣。

其六,容易被學術不端者鑽空子。

學術評獎固有其復雜性、侷限性和相對性,要做到完全的科學合理、公平公正本身難以實現,而獲獎又往往是得獎者獲得名譽、待遇的「捷徑」,所以學術評獎常會被學術不端者想方設法鑽空子。

要防止學術評獎中的各種學術腐敗,關鍵在於完善的評獎制度、嚴格的監管執行,更在於對學術腐敗問題一查到底、絕不姑息的強制措施,而這些恰是「三過」評獎活動難以控制的「軟肋」。

且看世界影響力最廣泛的諾貝爾獎,自1901年首次頒發至2017年的100多年歷程中,總共授予了892位個人和24個團體。

諾貝爾獎採取提名制,得獎者往往是「喜從天降」,而許多得獎者所在的高校也只是向其提供一個專屬的自行車停車位,以此向榮譽致敬,至於得獎者本人更是「該干嗎還干嗎」。

為此,呼籲減少「過多」「過繁」「過頻」的學術評獎活動,可以合並、精簡學術獎項,簡化申報手續,堅持好成果須經得起時間檢驗、會得到同行公認的評價准則,強化學術主體作用,加強政府行政監管,讓學術獎項歸於榮譽,實現評獎初衷。

來源:《中國科學報》 (2019-03-20 第1版 要聞)

來源:華人頭條A

來源:中國科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