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霸王工程」學校擴建後不給錢?教育局被判拖欠工程款1500多萬

羊城派記者 董柳 通訊員 全小晴 孫欣

今天(6月23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十大典型案例。據悉,這是廣東高院近三年來,發布的第五批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典型案例。

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涉及「維護企業家人身安全、保護民營企業業務資源、保護民營企業在先權利、引導公司治理規范化、妥善化解政企債務糾紛、盤活民營企業有效資源、糾正行政機關違法行為、保護民營企業公平競爭權、依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審慎適用強制措施」等十個方面,其中保護民營企業業務資源、保護民營企業在先權利、審慎適用強制措施典型案例屬於首次發布。

想做「霸王工程」學校擴建後不給錢?教育局被判拖欠工程款1500多萬

在錦城公司訴某教育局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中,某教育局於2011年1月以BT投資方式就該區華僑中學擴建改造工程向社會企業單位公開招標,最後確定錦城公司為投資及施工單位,並於2011年4月22日與其簽訂投資建設合同。該工程驗收合格並移交某教育局使用,但某教育局未依約支付工程款項1600餘萬元,也沒有制定一個還款計劃,經錦城公司發函催還後,仍沒有實質性回應。錦城公司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某教育局支付工程款項及利息。

惠來縣人民法院認為,某教育局沒有歸還涉案工程投資款,使得錦城公司遭受損失,行為顯屬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付逾期利息。而某教育局提出應該在工程款項中扣除5%的質量保修金,法院予以支持。2017年5月,依法判決某教育局給付錦城公司工程投資款1500餘萬元及其逾期利息。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本案在執行中,錦城公司與某教育局簽訂了《存量政府債務置換確認書》,同意在存量政府債務置換中予以解決,該市財政局逐級上報有關部門落實解決。2018年8月,經多次協調推進,上述額度及資金到達財政部門,錦城公司收到財政局撥付的償債資金後,與某教育局解除相應債權債務關系,案件順利執結。

法院表示,本案是法院依法妥善解決機關單位與民營企業債務糾紛的典型案件。法院通過判決某教育局依約向錦程公司支付工程款項,並在執行過程中善於運用調解手段促進執行和解,堅持對各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保護的原則,遵循法律的公平正義,既平等保護了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也避免了政府機關成為「耍賴」債務人,樹立了政府機關的權威,有效促進各類主體在市場競爭中良性發展,為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營造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更多新聞資訊,請關注羊城派 pai.ycwb.com)

來源 | 羊城派

圖片 | 視覺中國(資料圖)

責編 | 陳亮

實習生 | 李慧瑩

來源:華人頭條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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