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周立波和唐爽之爭 犯了事萬不能嘴硬,該收手的時候一定要收手

評周立波和唐爽之爭 犯了事萬不能嘴硬,該收手的時候一定要收手

【評周立波和唐爽之爭:犯了事萬不能嘴硬,該收手的時候一定要收手】

文@陳文伍。 聲明原創,版權所有。

一、【評周立波和唐爽之爭:犯了事萬不能嘴硬,該收手的時候一定要見好就收】

筆者陳文伍以為周立波在美國法院被判無罪後就完事了,但沒想到一直沒消停過,到現在竟然還沒完。30日一個「翻案」的劇情被曝光。

9月30日,@唐爽MIT 公佈周立波持槍藏毒案偷拍視頻,視頻中胡潔回答「毒品是小范給周立波的」、「毒品是周立波自己放在包里的」、「不能讓周立波承認哪怕一粒毒品是周立波自己的」等。唐爽稱藏毒的是周立波,策劃栽贓陷害他人的是周妻胡潔。

周立波妻子回應唐爽「鐵證」視頻他設套提問, 我只是瞎猜。

@周立波 連發多條微博斥責唐爽「白眼狼」,後又貼出胡潔回應的長文,稱唐爽反復用設套式提問,胡潔被問煩後和其分析毒品來源,並提醒這只是瞎猜。

筆者@陳文伍(陳平)認為唐爽在周立波家偷拍的證據,在法律上不能作為證據。因為程序不正義,獲得的犯罪證據不合法,和美國警察獲得的犯罪證據一樣,沒有法律效力。當然唐爽如果是在公共場所私拍的錄音錄像,就有法律效力,因為公共場所是可以私拍的。

筆者@陳文伍(陳平)認為犯了事萬不能嘴硬,該收手的時候一定要見好就收。做人要厚道。犯了事是經不起挖掘和推敲的。周立波曾在節目里說「我這一輩子都不會吸毒」。周立波被捕稱所持槍支是合法。這些真的經得起挖掘和推敲嗎?

筆者@陳文伍(陳平)在5月30日就認為, 周立波確實犯了事,只是程序不正義,所以才放了他。 並寫了《評周立波案:有程序正義才能有司法正義》

二、【評周立波案:有程序正義才能有司法正義】

周立波案,美國的法院審了十次,竟然撤了不審了。筆者@陳文伍(陳平)認為周立波犯罪事實其實證據確鑿,很清楚的案子。法院硬是撤了案,為什麼?因為程序不正義:獲得的犯罪證據不合法,因為美國警察無權搜查周立波並扣押證據。也就是說,周立波犯了罪,你必須有證據證明周立波犯罪才能查他抓他,你沒有證據證明周立波犯罪就查周立波,就算查到了周立波犯罪的證據,你也沒用。因為非法獲取的犯罪證據無效!這就是程序正義,程序正義非常重要,程序正義是司法正義的基礎,沒有程序正義也就沒有司法正義。

【寧可放過一千,也不冤枉一人】筆者@陳文伍以為,寧願放過那怕十個百個千個「犯罪嫌疑人」,也不能冤枉一個無罪的人。「寧可放過一千,也不可冤殺一人」,而不是「寧可錯殺一千,也不可放過一人」。什麼是程序正義?用我們的俗話說就是”寧可放過一千,也不可冤枉一人”。

【周立波案美國的法院審來審去審了十次,還是瞎折騰,沒想到就是為了證明程序正義,呵呵】

文@陳文伍(陳平)。 聲明原創,版權所有。

附相關網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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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周立波和唐爽之爭 犯了事萬不能嘴硬,該收手的時候一定要收手

來源:華人頭條A

來源: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