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見義勇為被拘 警方以其致人重傷移送檢察院

近日,” 福州一男子見義勇為制止侵害反被拘留 14 天 ” 的消息在網絡熱傳。當事男子趙宇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2018 年 12 月 26 日晚,他為了制止一男子對一女子的侵害,踹了男子一腳。正是這一腳,此後為他帶來一場風波。

涉事男子此後被認定為重傷二級,趙宇也因此被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

小夥見義勇為被拘 警方以其致人重傷移送檢察院

2 月 20 日,趙宇妻子吳女士向北青報記者發來一份移送起訴告知書,其內容顯示,趙宇過失致人重傷一案,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認為,該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移送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北青報記者此前報導,2019 年 1 月 10 日,福州市第一看守所曾出具釋放證明書。北青報記者注意到,關於釋放原因,該證明書顯示為 ” 因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應立即釋放 “,經晉安公安分局決定,予以釋放。

來源:華人頭條

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