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紗照被用於商業宣傳 林心如提告獲賠 3 萬

婚紗照被用於商業宣傳 林心如提告獲賠 3 萬

網易娛樂 10 月 6 日報道10 月 6 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布了《林心如與威海九龍城休閒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肖像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被告在其運營的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了標題為《甜炸!霍 X 華林心如大婚,十年摯友蛻變摯愛!》等文章,在文中擅自使用了兩人的結婚照用於商業宣傳。林心如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通過工作室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 10 萬元。

婚紗照被用於商業宣傳 林心如提告獲賠 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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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法院經過審理判決,要求在其運營的微信公眾號上向林心如賠禮道歉,並賠償林心如經濟損失 3 萬元,駁回原告林心如的其他訴訟請求。

婚紗照被用於商業宣傳 林心如提告獲賠 3 萬

來源:華人頭條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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