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什麼時候向越南派遣第一批軍隊?

美國什麼時候向越南派遣第一批軍隊?

在林登·約翰遜總統的授權下,美國於1965年首次向越南部署軍隊,以應對1964年8月2日和4日的「北部灣事件」。1965年3月8日,3500名美國海軍陸戰隊員在越南南部峴港附近登陸,從而使越南衝突升級,標志着美國在隨後的越南戰爭中首次採取行動。

東京灣事件

1964年8月,越南和美國軍隊在東京灣海域發生了兩次對峙,後來被稱為「東京灣事件」(或「馬多克斯號」驅逐艦)。美國最初的報告指責北越應為這些事件負責,但自那以後,有關這場衝突是否是美國軍隊蓄意挑起的反應的爭議不斷。

第一起事件發生在1964年8月2日。報導稱,驅逐艦「馬多克斯號」(USS Maddox)在執行針對敵方信號的巡邏任務時,遭到越南海軍第135魚雷中隊的三艘北越魚雷船的追擊。美國驅逐艦鳴槍三次示警,越南艦隊用魚雷和機槍還擊。在隨後的「海戰」中,馬多克斯使用了超過280枚炮彈。一架美國飛機和三艘越南魚雷船受損,四名越南水兵死亡,另有六人受傷。美國方面報告沒有人員傷亡,除了一個彈孔外,馬多克斯號相對完好無損。

1964年8月4日,美國國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在另一起事件中聲稱,美國艦隊再次遭到魚雷船的追擊,不過後來的報導顯示,這一事件只是對虛假雷達圖像的解讀,並不是真正的衝突。當時的國防部長羅伯特s麥克納馬拉(Robert S. McNamara)在2003年的一部名為《戰爭迷霧》(The Fog of War)的紀錄片中承認,第二次事件從未發生過。

北部灣決議

《東京灣決議》(Public Law 88-40,規約78,Pg 364)也被稱為《東南亞決議》,是美國國會針對「東京灣事件」中美國海軍艦艇遭受的兩次襲擊而起草的。該決議於1964年8月7日作為國會的一項聯合決議提出並通過,於8月10日獲得通過。

該決議具有歷史意義,因為它授權約翰遜總統在沒有正式宣戰的情況下在東南亞使用常規軍事力量。具體來說,它授權使用任何必要的武力來協助1954年《東南亞集體防禦條約》(或馬尼拉條約)的任何成員國。

後來,在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Nixon)總統的領導下,國會將投票廢除該決議。批評者稱,該決議給了總統一張「空白支票」,可以在不正式宣戰的情況下部署軍隊和參與外國衝突。

越南的「有限戰爭」

約翰遜總統對越南的計畫取決於將美國軍隊駐扎在分隔朝鮮和韓國的非軍事區以南。通過這種方式,美國可以向東南亞條約組織(SEATO)提供援助,而無需過多介入。通過將作戰范圍限制在南越,美國軍隊就不會冒着更多的生命危險對朝鮮發動地面攻擊,也不會中斷越共穿越柬埔寨和老撾的補給線。

廢除東京灣決議,結束越南戰爭

直到美國國內不斷上升的反對(和許多抗議),以及1968年尼克松當選總統,美國才最終開始從越南戰爭中撤軍,並將控制權轉移回韓國進行戰爭。1971年1月,尼克松簽署了《對外軍售法案》,廢除了《東京灣決議》。

為了進一步限制總統在不直接宣戰的情況下採取軍事行動的權力,國會提出並通過了1973年的《戰爭權力決議案》(盡管遭到尼克松總統的否決)。《戰爭權力決議案》要求總統在任何美國希望參與敵對行動或可能因其在海外的行動而導致敵對行動的地方,都必須徵求國會的意見。這項決議今天仍然有效。

1973年,美國從越南南部撤出了最後一批軍隊。1975年4月,南越政府投降,1976年7月2日,南越正式統一,成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來源:華人頭條A

來源:一躍清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