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9歲偷弟弟壓歲錢,華裔媽媽一怒之下…被捕 這樣打孩子不犯法,華人家長一定要記牢

很多人都知道,在美國不能打孩子,一旦發現孩子有被打傷痕,就很容易被認為是虐待。

今年大年初一(2月5日),一名紐約9歲華裔男童,懷疑因為偷弟弟的壓歲錢,而遭母親籐條抽打體罰。次日上學時因臉上傷痕被老師發現,將其送醫驗傷同時報警;母親隨後被逮捕,直至7日下午仍未釋放。

紐約9歲偷弟弟壓歲錢,華裔媽媽一怒之下...被捕 這樣打孩子不犯法,華人家長一定要記牢
示意網絡圖片

據海外中文媒體報導,涉案華裔母親李女士有兩個兒子,其中大兒子在年幼時就被送回中國老家,有爺爺奶奶照顧,直到5歲才被接回美國上學。現年9歲的大兒子現在在布碌侖8大道附近一所小學就讀。

據李女士的親友說,大兒子從中國回紐約後十分調皮難以管教,讓李女士一直非常頭疼。

李女士也知道在美國打孩子後果非常嚴重,之前一直也只能苦口婆心地說教,但效果不佳。親友們還說,大兒子稍大一些後,曾多次偷家里的錢,李女士發現多次卻一直對此沒有辦法。

今年過年,李女士原本將兩個兒子的壓歲錢分別放入各自的抽屜內,沒想到小兒子的紅包不見了;李女士認為是大兒子偷走,但大兒子死不承認,李女士一怒之下,掏出了籐條對大兒子進行體罰。

紐約9歲偷弟弟壓歲錢,華裔媽媽一怒之下...被捕 這樣打孩子不犯法,華人家長一定要記牢

大兒子躲閃的時候,臉被籐條抽中,導致面部出現傷痕。次日上學時被老師發現,詢問下得知是其母親對其毆打所致,於是立即將他送至醫院驗傷,並同時報警。轄區市警72分局將李女士逮捕。

李女士在外州打工的丈夫知道後很快就趕回紐約。目前兒童服務管理局(ACS)已經涉入,但尚未將男童帶走,而是暫時交給父親照顧。

親友表示,李女士一家非常擔心李女士會因此被判刑,也擔心大兒子被ACS帶走;與此同時,李女士一直不敢告訴學校和警方是因為發現兒子偷竊惡習才進行體罰,因為擔心說出來後,對兒子影響不好。

華人律師江典源表示,對於九歲的孩子在家中盜竊,警方或學校不會對此進行處理,故此李女士不用擔心對他的影響。

怕孩子留案底,未敢將緣由告警方

另據她們介紹,因為擔心大兒偷拿家里錢一事會給孩子造成不良影響,留下案底,因此李女士一直沒敢將自己打孩子的緣由告訴學校和警方。

學校會替孩子保密

對此,江典源律師表示,9歲的孩子在家中偷拿錢,即使家長告訴了學校,學校也會替孩子保密而不會告訴第三方,更不會留下什麼案底。因此,李女士應該誠實講清事發過程。

否則,她會被認為是亂用武力毆打孩子,屬於暴力對待幼兒,恐將面臨更嚴重的處罰,而有關機構也會認為孩子不適合在家里生活而帶走。

律師:一定要積極配合兒童局

另外,江典源律師還建議李女士一家先等候檢方的指控罪名出來後再決定處理方式。但無論控罪如何,李女士一定要積極配合兒童局接下來採取的措施和步驟,爭取擺脫虐待兒童的嫌疑。

亞總會會長陳善莊則呼籲華裔家長要改變打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中國傳統理念,遵守法律,以講道理教育子女。

同時,也不要再以繁忙為藉口,將孩子送回老家撫養,一般送回家鄉撫養的孩子被祖輩嬌慣,回來後問題多,而為人父母應該擔起自己的責任!

江典源律師建議李女士一家先等候檢方的指控罪名出來,根據控罪嚴重程度再決定處理方式,但是無論控何罪,李女士和丈夫接下來一定要積極配合ACS調查工作,洗刷虐待兒童的嫌疑。

此案件也給很多華人父母敲警鍾,不要因為工作忙或其他原因,在美國生完孩子就往中國送,國內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幫忙帶孩子,通常都是儘量滿足孩子要求,但求孩子不吵不鬧而忽視對孩子的教育。

身邊不少華人朋友,生完孩子後就送回大陸,到了讀書年齡才接回美國上學。小編聽到很多父母抱怨說,孩子接回美國後,特別難教。

由於父母從小不在孩子身邊,沒法給他/她適當的教育,孩子回美後,對父母有陌生感,從而不願或根本不聽父母話,讓父母相當頭疼。也有不少父母表示,如果可以重新選擇,絕不會把孩子送回大陸。

傳統華人對孩子的管教嚴苛,與美國自由放任的風格截然不同。不少華裔家長抱著「望子成龍」的觀念,變身「虎媽」或「直升機父母」,卻被屢次舉報到兒童局,調查是否虐待或疏忽照顧孩子。

有本地社工說,很多華裔家長都十分害怕法庭訴訟,又因語言問題而不瞭解法律條文,即使完事後仍終日活於惶恐之中。曼哈頓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解釋,美國法律容許一定程度的體罰,但需要釐清灰色地帶。而文化差異亦令判案有偏頗與不公之嫌,令華人往往被未審先判。

根據紐約市兒童服務管理局,虐待兒童是指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造成身體、精神或情緒的傷害,而該兒童必須在18歲以下。疏忽照顧兒童則指父母或監護人雖有能力,但未能向兒童提供衣、食、住、醫療等的基本所需。

紐約9歲偷弟弟壓歲錢,華裔媽媽一怒之下...被捕 這樣打孩子不犯法,華人家長一定要記牢
律師馬里貝爾(Maribel Martinez-Gunter)

馬里貝爾解釋,體罰孩子在紐約是合法的,但必須釐清法律字眼。根據紐約州教育局,體罰指懲罰孩子時施以合理的武力(Physical force),但不能對孩子造成身體、精神或情緒傷害。家長有權使用體罰,但不能使用過量體罰(Excessive Corporal Punishment)。

馬里貝爾續稱,過量的定義模糊,因每件事的原因、情況都不一。家庭爭執的事件非常複雜,例如父母不想孩子拍拖,孩子反抗而遭受體罰。但父母也是一心為孩子著想。她指,若體罰時手持物件,如飛墮拖鞋,則會有較大機會入罪。

可施以合理的武力

馬里貝爾為非裔,深明主流白人社會對有色人種的偏見,或會造成審判不公。她指出,史丹福大學於去年調查非裔的謀殺罪案,比較非裔殺非議、以及非裔殺白人的審判結果。結果顯示,兩個非裔犯上同等程度的謀殺罪,但殺了白人的那名,需面臨更高刑期的懲罰。這就是社會的偏見。

社會會定型女性不可未婚產子、男性不可失業、男性必須是虐待女性。我們必須要提醒自己放下偏見,才能在法律上尋求公義。至於對華人的偏見,她認為社會普遍覺得華裔是襟若寒蟬、不想麻煩,而律師為華人爭取權益時,或會儘量大事化小了事。

馬里貝爾建議,市民可到哈佛大學官網參與隱性計畫(Project Implicit)測試,瞭解自己的價值觀和想法、潛意識對社會存有什麽偏見。

她指,中心亦非常重視員工的客觀判斷,在面試時會測試員工對社會的看法,又會有定期訓練解釋何謂「隱性偏見」。無論是判斷案件、還是與人合作,都要時刻警覺『偏見』的存在。

「不打不成才」是華人傳統教育子女的理念,雖然時代發展了,但是華人在教育子女的時候有時候還會忍不受打幾巴掌。

紐約9歲偷弟弟壓歲錢,華裔媽媽一怒之下...被捕 這樣打孩子不犯法,華人家長一定要記牢

在美國,華人社區有的父母就因體罰孩子而被兒童服務局(ACS)找上門,失去孩子的撫養權或被告上法庭。那麼管教孩子的紅線是什麼?如果遇到ACS調查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Martinez-Gunter律師接觸過的案例很多,她說,對法律是否允許體罰管教(corporate punishment)的問題,雖然在刑法(Penal law)下,父母有權對孩子懲戒體罰,但是在家庭法(Family law)下,懲戒體罰過度就是虐待兒童,「問題是,沒有人定義何為過度。」

她說,對父母可以施以多大程度的體罰來管教孩子,法律沒有非常具體的行為規范,因此「體罰」和「虐待」之間有很多灰色地帶,一般來說,如果你使用物件例如棍棒、皮帶、鞋子等,會被認為是過分的,過於動氣、控制不住激動的情緒,同樣不行,有沒有用「物件」以及「情緒」如何,都是法官考量的因素。如果打孩子打得太重,孩子受到傷害,就構成了虐待兒童。

原則上家長使用的體罰要合情合理,責打孩子讓他遵守原則,而且不造成大的身體傷害,那麼家長不會遇到法律麻煩。

紐約9歲偷弟弟壓歲錢,華裔媽媽一怒之下...被捕 這樣打孩子不犯法,華人家長一定要記牢

不過,Martinez-Gunter律師提醒,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可能會因為個人的各種偏見、前見,影響他的裁判結果。

例如大家對「虎媽」的看法是積極的還是負面的?就因人而異;西班牙語中「受害者」是女性(陰性)用詞,可想而知,大部分人會潛意識地先認定受害者一定是女性,一看到家暴,就想到男欺負女。

認識到這一點,有助於理解法官也是人,法官在對案件作出裁判前,會受到自己的價值觀念、教育背景、個人喜好、知識結構、對不同族裔的前見等因素的影響,因此他們在究竟什麼程度的體罰是恰當的、什麼程度的體罰構成虐待兒童的問題上,可能做出不同的判決。

若被ACS調查 會在州府留下紀錄

很多人關心,如果被ACS調查,對個人記錄的影響?Martinez-Gunter律師說,ACS接受舉報後會轉發給中央記錄系統(SCR),若SCR判定舉報符合進行調查的要求規定,ACS會將個案指派給一位兒童保護專員,專員會在24小時內與被舉報的兒童家庭聯系,如果調查結果證實兒童被虐待或疏忽,可以將兒童從不安全環境中帶走,安置到緊急保護監護機構或事先批準的緊急寄養家庭。注意,這只是緊急措施。

紐約9歲偷弟弟壓歲錢,華裔媽媽一怒之下...被捕 這樣打孩子不犯法,華人家長一定要記牢

然後ACS還有60天的時間來進行調查,並達成結論。如果事實明確(Indicated),發現一些可信的虐待或疏忽行為證據,會按風險高低程度不同,取不同措施。如果發現不具事實根據(Unfounded),則結束個案或讓家長自願參加預防性的教育,卷宗不經過法官。

如果被ACS調查後就會有記錄。不管定沒定罪,記錄都會到州政府。這些記錄包括小孩照片,家里照片,錄音口供,私人信息等等。如果被定罪,其他法律部門、執法機構能查到案底。

當事人不可以再從事和小孩有關的工作,如老師、保安、醫護等。也不可以領養其他小孩,不可以照顧其他小孩或者成為其他小孩的監管負責人等等。如果沒定罪,一般僱人的企業做背景調查時,查不到案底。

來源:華人頭條

來源:海外留學